物管股份2019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9〕6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苏国资改(2019)20号)和《关于开展苏州市会议中心(集团)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会安全(2019)8号)要求,定于2019年6月在物管股份公司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主要检查危化品管理、人员密集场所、食品安全、燃气安全等工作情况,现场检查,现场发整改意见书。
二、时间安排
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导向:
公司将成立“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委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卢俊同志任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吴云任副组长,组员由总经理助理、安全经理和区域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等组成。
公司对此次“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高度重视,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项目要立即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序部署、层层落实。
(二)突出重点工作,务求检查实效:
公司将组织检查领导小组深入到基层各项目开展对表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各项目要常态化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制定安全生产问题症结,督促整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检查实效;要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问题,要联合业主落实防范措施,同时书面上报业主和公司。各检查领导小组将检查汇总情况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分别于6月15日前上报公司安委会。
(三)考核要求:
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请各分公司、部门、项目要积极参与;检查领导小组将进行评分考核。如对工作不落实或工作落实表面化,安全生产隐患情况严重的相关项目,将给予纪委约谈、公开通报、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物管股份公司安委会
2019年6月1日
附件一:
物管股份公司2019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排表
分 组 | 带队领导 | 成 员 | 时 间 | 被检查单位 |
第一组 | 卢 俊 | 自定 | 6月1日-6月15日 | 吴中区、高新区 |
第二组 | 吴 云 | 自定 | 6月1日-6月15日 | 苏政物业、姑苏区 |
第三组 | 黄 伟 | 自定 | 6月1日-6月15日 | 吴江区 |
第四组 | 高兴忠 | 自定 | 6月1日-6月15日 | 医院板块、护理院、太仓项目 |
第五组 | 孙启龙 | 自定 | 6月1日-6月15日 | 常熟市、相城区项目 |
第六组 | 潘金英 | 自定 | 6月1日-6月15日 | 园区项目 |
第七组 | 周燕海 | 餐饮公司 | 6月1日-6月15日 | 独立餐饮项目 |
附件二:
2019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表
被检查项目 |
| 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危化品管理情况 (84消毒液、洁厕灵等化学物品) | 存放是否有独立仓库,责任人、管理制度是否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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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专人负责并有领用、发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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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使用人进行安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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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燃气使用情况 | 是否具有燃气泄漏报警、联动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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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泄漏报警、联动装置是否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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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使用是否有专人负责开、关并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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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罩、管道等设施清洗情况 | 提供最近一次清洗的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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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情况 | 食品索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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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检测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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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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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员密集场所项目 (市委市政府、住宅+商贸区、学校项目) | 是否定期组织保安巡逻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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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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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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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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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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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内部是否已开展“六个一”活动(向社会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保养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开展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汇报一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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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项目经理签字: | 时间 | 年 月 日 | ||||
检查人签字: | 时间 | 年 月 日 |